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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励学生相互举报,是挑拨离间的无耻勾当!

  那些口口声声讲规矩的人,往往最擅长用规矩挑拨人心。

  之前呢,胖胖看过一位英国小说家的作品,书里写到一个场景:

  孩子被教育成“忠诚的眼睛”,随时准备揭发身边的一切“错误言行”。

  有个小男孩,因为在家偷听到父亲嘀咕了几句“不合规范”的话,第二天便主动跑去举报了。

  当然,他没有感到内疚,反而骄傲得像完成了什么英雄任务。

  而那个父亲呢,最后在沉默中“被消失”,连反抗都来不及。

  在那个世界里,家庭不是避风港,亲情也不是庇护,而是潜在的风险。

  越是年幼的孩子,越被塑造成最铁杆的“忠诚者”,因为他们没有质疑能力,只会对“规矩”顶礼膜拜。

  当举报成为一种可以获得表扬的工具,它就已经从“揭露真相”异化为“争夺话语权”的手段,而背后那个扳动机关的人,才是真正想制造一场秩序幻觉的始作俑者。

  最近,胖胖刷到《三湘都市报》刊登了一起真实案件的判决,信息量不大,但冲击力十足:

  一名中学生举报同学玩手机,老师奖励举报人一瓶牛奶,随后被举报的同学将举报者打成轻伤二级。

  最终法院判定:打人者承担50%责任,学校需承担30%责任。

  看上去像是校园里一场简单的冲突,可背后却藏着我们早已习惯却从不敢细想的教育病灶。

  案件的基本情况是这样的:

  某中学有明文规定,禁止学生携带手机、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,并鼓励学生互相监督举报。

  学生宋某发现同班的周某上课时在玩平板电脑,便从周某书包中将平板搜出,交给老师。

  老师为此奖励了宋某一瓶牛奶。

  周某知道后勃然大怒,将宋某头部、手部打伤。经鉴定为轻伤二级。因为周某未满16岁,公安机关未追究刑责。

  宋某及其家长将周某、周某监护人及学校一并起诉。

  法院最终判定:周某承担50%民事赔偿责任,学校承担30%,宋某自身承担20%。

  确实,这里面谁都没完全无辜。打人者当然不该动手,但“举报者”的行为也确实有些出格,老师和学校的“激励制度”更是耐人寻味。

  谁都知道,举报制度本质上是一种外包。

  学校没法全天候监管每个学生,于是干脆把“监视器”这活下放给学生之间。

  但从人性角度看,这叫“挑拨”,叫“故意制造矛盾”。

  为了什么?

  为了便于管理。

  它激活的是学生之间的猜疑、敌意和竞争,制造一种“人人自危”的气氛。

  更可怕的是,它披着“正义”的外衣。

  像在这个案件里,我们看到的举报,是带有强烈的投机气息和功利色彩。

  一个孩子举报同学违纪,不但不会被教育如何妥善处理问题,反而立刻被表扬奖励,这等于告诉他:

  你可以成为道德上的“高地者”,不靠学习成绩,不靠人际关系,只要你够忠诚,够能揭发。

  这是把“规则”变成了攫取资源的工具。

  而在这起案件里,这个资源就是——一瓶牛奶。

  可笑吗?

  当然可笑,但可怕也是真的。

  在成年人世界中,我们见过太多为了微不足道的利益去告密、举报、挑拨的人。

  而这种倾向,往往不是天生的,而是从学校教育里,一点一点种下的。

  当然,在这个案件里,胖胖有几个关键的问题必须指出:

  第一,宋某作为学生,擅自从他人书包中取走物品,是否构成侵犯隐私甚至财产?

  第二,学校的“举报奖励”制度是否考虑到学生间的情绪、关系、心理影响?

  第三,老师是否起到了正面引导的作用?奖励是否过于草率?

  更值得深思的是,学校究竟是在维持纪律,还是在制造“斗争”?

  说到底,“规矩”不是问题,问题是——谁在解释规矩?规矩背后又是谁的利益?

  一个孩子从同学书包里掏出平板,再交给老师,这是“见义勇为”吗?

  不,这是越界,是一种“道德特权感”的误用。宋某无权翻他人书包,但他在老师的默许下获得了奖励,这实际上是在放大一种危险信号:你可以为了规矩侵犯别人的边界。

  于是,规则不再是保护人的屏障,而是控制人的武器。举报成为了塑造秩序幻觉的工具。

  而学校老师让孩子举报同学,表面是执行纪律,实则是一种道德绑架。

  它不是在教育学生“什么是对”,而是在教育学生“怎么站队”。

  你像宋某的行为,严格来说,是在执行学校的规矩。

  但他为什么去翻书包?

  他知不知道那是侵犯?有没有人告诉他,可以报告老师、让老师处理,而不是自己动手去搜?

  没有。

  因为在这套规训系统下,他被教导的不是“程序正义”,而是“结果正义”:

  你只要结果是揭发成功,你就是好学生;过程中的道德边界,不重要。

  而这种教育导向,最终会把孩子训练成——缺乏判断力、缺乏边界感、缺乏共情力的“工具人”。

  而等他们走出校园进入社会,就会发现:

  外面这个社会,根本不是按“规矩”奖励你的,而是按“关系”“背景”操作的。

  那时候,他们会发现,自己不过是被训养得很听话,但一点都不懂人情世故。

  在这里,胖胖为什么要反对这种“举报文化”?

  很多人可能会说,举报有什么不好?有错就该揭发。

  问题在于,“举报”这个动作,一旦从揭发恶行变成争夺资源的方式,那它就不再中立。

  特别在教育场域中,孩子的三观尚未成形。

  鼓励举报,等于是鼓励他们去“发现敌人”,发现不了敌人便转头“制造敌人”,而不是“解决问题”。

  当一个孩子学会举报,他不一定知道自己做的是对还是错,但他一定知道:“我这样做,能得到奖赏”。

  这种奖赏导向的“伪道德行为”,才是最危险的教育病毒。

  它不是培养正义感,而是培养某种人人自危的感觉。

  那教育的本质是什么?

  是育人,是塑造独立人格,是培养判断力。

  而不是制造一堆会“背规矩”“会打小报告”的“考试机器”。

  一个真正健康的教育,不是让学生互相盯着对方的错误,而是引导他们去理解规则、尊重他人、学会解决问题。

  举报文化表面上是对规则的维护,实际上是对人性的漠视。

  它剥夺的是孩子对“善恶”的天然判断,用一瓶牛奶换来一段仇恨,这交易,真划算吗?

  很多时候,孩子之间的纠纷,本应被当作教育契机,而不是审判仪式。

  你鼓励孩子举报同学,就等于鼓励他们在人群中寻找“错误”,制造“错误”,更有甚者,把“正确”扭曲成“错误”,这不是为了纠正,而是为了制造人人自危环境的一种控制。

  教育,如果只能靠互害才能维持秩序,那它本身就是失序的,是扭曲的,是不健康的。

  胖胖在这件事情上呢,反对打人,但胖胖更反对把孩子变成打人的始作俑者。

  教育不能只有裁判,没有教练;不能只管惩罚,不讲引导;不能只看结果,不问过程。

  最怕的,是孩子学会了“赢”,却忘了“怎么做人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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